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

高雄建昇財稅聯合會計師事務所,在地經營30年分享輔助業主創業開店做生意的經驗,憑藉專業、高效及優良的記帳、報稅、簽證及登記服務受眾多客戶推薦,分享營業稅相關節稅規定及辨認風險,作為客戶最忠實的財富守護者

我有兩支牌,可以互相代開發票嗎?

國稅局查得乙企業社財產目錄僅收銀機2台,無其他營業用設備,而園區用水用電、公共意外險、招牌、網頁、交易平台、部落格資訊均係以甲園區主體,且乙企業社108年度及109年度營所稅申報水電瓦斯費用為0元,乙企業社未提供營業收入之相關支出憑證;國稅局至甲及乙營業場所訪查, 經甲園區副理C於110年受訪表示,甲有獨立餐廳及日用品、禮品、伴手禮、農產品等販售處,乙則無,僅販售泡麵、餅乾、蛋等小額餐食。國稅局乃認定乙於108年至109年間開立泡湯、泡湯券、餐飲等統一發票,銷售額共計3,827萬(含泡湯3,528萬、泡湯券299萬),應屬甲銷售貨物或勞務而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,核定甲漏報銷售額3,827萬,補徵所漏稅額191.35萬元處以0.5倍之罰鍰95.7萬。

我有兩支牌,可以互相代開發票嗎? 閱讀全文 »